English Version政大首頁
<中長程發展計劃 > 針對當前我國面臨的外交、國防、與兩岸事務議題,繼續成立相關院屬研究中心,如國際人權研究中心、國防與戰略研究中心、中國大陸民意研究中心、國際非政府組織研究中心,以及澳洲研究中心等。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場地借用使用費收費標準

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第十八次院務會議通過

名稱

房間編號與設備

容納人數

半日金額

全日金額

雜項費用

校內

校外

校內

校外

半天

全天

會議室

271108

燈光、麥克風、錄音機、單槍投影機、電動升降銀幕

35

900

2600

1600

4400

240

400

研討室

271112

白板

42

500

1300

800

2200

120

200

 

附註:

1、借用單位於正常上班時間之外借用國際事務學院大樓,則需多繳交三單位之雜項費用(包含空調、人事費等);若需用餐,則需另行繳交一單位之雜項費用。

2、延長使用時間以十五分鐘為限,逾時十五分鐘至一小時者,加收半日費用之二分之一;逾時一小時至兩小時者,加收半日之費用;逾時兩小時以上者,則加收一日之費用。

3、借用單位於使用日前二個月內向國際事務學院申請借用者,應於申請時向本大學出納組繳交相當於使用費總金額五分之一之定金,其餘費用須於使用日前向本大學出納組繳交完畢。

  借用單位於預定使用日前一年內即得開始向國際事務學院登記預訂借用場地,但借用單位未依前項規定繳交定金前,國際事務學院對該場地不負保留責任。

4、借用單位未能按借用計畫於借用日使用借用場地者,其定金不予發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