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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程發展計劃 > 針對當前我國面臨的外交、國防、與兩岸事務議題,繼續成立相關院屬研究中心,如國際人權研究中心、國防與戰略研究中心、中國大陸民意研究中心、國際非政府組織研究中心,以及澳洲研究中心等。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作業要點

97年10月15日第39次院務會議通過
97年11月18日簽奉校長核定


第一條 本要點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院長產生及去職辦法」訂定。

第二條 本院應於現任院長任期屆滿四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兩個月內,組成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辦理遴選作業。

第三條 遴委會置委員9人,由下列人員擔任之:
一、院教師代表6名:本院專任教師皆得為候選人,由院務會議投票選出,各系所保障名額1名。
二、院(校)外學者專家代表2名:系所各推薦2名,提院務會議投票選出4名,由校長圈選其中2名。
三、其餘委員由校長指定。

第四條 院長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第五條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並奉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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